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国发〔2012〕13号)
[摘要]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 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国发〔2012〕13 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党中央关于2012年工作部署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为做好今年的政府工作,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现就《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点工作提出部门分工意见如下: 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
[发布日期] 2012-03-2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发展;经济;服务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