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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1986〕166号)
[摘要]
国务院关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国函〔1986〕166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 国务院原则同意你省报来的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现批复如下: 宁波是国家“七五”期间重点开发的地区之一,是我国的重要港口城市,是华东地区和浙江省重要的工业城市。
[发布日期] 1986-11-1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城市;北仑;总体规划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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