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脱硫电价政策 减少二氧化硫排放--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摘要]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下发了《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此,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请介绍《办法》出台的背景? 答:2006年,我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2500多万吨,造成一些地区酸雨污染严重。燃煤电厂是二氧化硫排放的主要来源。为调动发电企业安装脱硫设施的积极性,减少二氧化硫排放,从2004年开始,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安装脱硫设施的新建燃煤电厂采取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加价1.5分钱等措施。但目前燃煤电厂脱硫设施运营及脱硫加价政策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现有燃煤电厂仍有一半左右没有安装脱硫设施;二是由于缺少系统、有效的监管办法和手段,已安装脱硫设施的燃煤电厂存在闲置或故意不运行脱硫设施的现象;三是部分已安装脱硫设施的燃煤电厂没有及时得到电价补偿。此外,还存在脱硫设施建设低价无序竞争等问题。
[发布日期] 2007-06-1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效力级别] 政策解读 [学科分类] 电力
[关键词] 脱硫设施;脱硫电价;投运率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