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浙江省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的复函(发改办经体[2016]2140号)
[摘要]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报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上报浙江省售电侧改革试点方案的请示》(浙发改能源〔2016〕423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浙江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原则同意你省对试点工作的总体考虑。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汇总修改形成的《浙江省售电侧改革试点方案》附后。
[发布日期] 2016-10-0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学科分类] 电力
[关键词] 发展改革委;试点工作;市场主体准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