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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需求侧管理 确保民生用气的通知(发改电[2015]819号)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中石油集团、中石化集团、中海油总公司: 今年入冬以来,天然气供需总体平稳。但受连续强冷空气和雨雪天气影响,近期北方地区天然气用量大幅增加,供应压力加大,局部供需矛盾开始显现。隆冬用气高峰即将来临,为确保平稳度冬,特别是2016年“两节”期间民生需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压工保民”措施。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生产企业,要在保持主力气田及输配气管道安全平稳运行的同时,率先压减油气田自用和系统内工业企业用气,努力增加外供资源量。各省区市要按照《2015年度保证民生用气责任书》要求,根据资源落实情况做好供需平衡,用气需求明显超过供应能力时,首先压减工业用气,确保民生重点需求。
[发布日期] 2015-12-2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利用价格杠杆;居民生活;供需矛盾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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