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京津冀农产品流通体系创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经贸[2016]1361号)
[摘要]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商务、交通、海关、检验检疫部门: 根据《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和《京津冀协同发展2016年工作要点》等有关部署,我们制定了《京津冀农产品流通体系创新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16-06-27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发展;交通;印发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