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电网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2015年第13号公告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15年 第13号 根据《关于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0]264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电网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责任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发改运行[2011]2407号)要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2014年度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公告如下: 2014年,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继续深化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创新管理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培训方式。根据各地经济运行主管部门对省级电网企业的考核结果,结合各地区之间的交叉检查,以及我委和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组对部分地区的抽查情况,综合来看,2014年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均超额完成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任务,共节约电量131亿千瓦时,节约电力295万千瓦。除西藏外,全国30个省(区、市)的电网企业参加了考核,全部完成2014年度目标任务(详见附件)。对社会节电比重较高和考核组织管理工作较为突出的北京、河北、上海、江苏、四川、宁夏、广东、海南等省份予以通报表扬。
[发布日期] 2015-07-07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学科分类] 电力
[关键词] 发展改革委;电网企业;国家发展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