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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牧区草原防灾减灾工程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发改农经[2016]467号)
[摘要] 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四川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宁夏自治区、新疆自治区、新疆生产兵团发展改革委、农牧厅: 草原是我国面积最大的陆地生态系统,是广大牧民赖以生存的重要物质基础。为提高特区草原防灾减灾能力,维护牧区草原生态安全,促进牧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我们联合编制了《牧区草原防灾减灾工程规划(2016-2020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扎实推进规划实施。
[发布日期] 2016-03-03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发展改革委;草原;牧区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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