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环保电价监管 促进大气质量改善——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摘要]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此,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为什么要出台这个《办法》? 答:众所周知,近年来我国大气污染情况日趋严重,对人民生产生活造成十分不利的影响。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等是影响空气中PM2.5浓度的主要污染物。2013年,我国这三项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约2044万吨、2227万吨和1500万吨,均位居世界第一。燃煤发电是大气污染主要源头之一,其三项污染物排放量占总排放量40%左右。因此,加快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和改造,是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目标的重要措施。 2006年以来,为了鼓励燃煤电厂安装和运行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出台了脱硫电价、脱硝电价和除尘电价等一系列环保电价政策,对调动燃煤电厂安装环保设施的积极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全国脱硫机组装机达7.5亿千瓦,已占火电总装机90%以上,燃煤电厂二氧化硫减排量占全社会二氧化硫减排量的75%以上。虽然脱硝电价只实施两年,除尘电价也才实施半年多时间,脱硝机组和采用新除尘技术机组的装机容量已分别达到4.3亿千瓦和8700万千瓦。为了促进燃煤发电企业进一步加快环保设施建设并有效运行,确保减排效果,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共同颁布《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标志着国家对燃煤发电企业减排再出重拳,必将为实现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和大气质量改善发挥重要作用。
[发布日期] 2014-04-03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效力级别] 政策解读 [学科分类] 电力
[关键词] 燃煤发电企业;环保设施运行;环保电价政策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