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第36号令
[摘要] 根据镀金产业发展实际,经研究决定,停止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第21号令)第三十五条关于2014年底前淘汰氰化金钾电镀金及氰化亚金钾镀金工艺的规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暂缓执行2014年底淘汰氰化金钾电镀金及氰化亚金钾镀金工艺规定的通知》(发改产业[2013]1850号)同时废止。
[发布日期] 2016-03-2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学科分类] 材料科学(综合)
[关键词] 金钾;国家发展;徐绍史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