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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电网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2016年第16号公告
[摘要] 根据《关于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0]2643号)和《关于印发<电网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责任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发改运行[2011]2407号)要求,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2015年度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公告如下: 2015年,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等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为契机,继续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引导用户节约电力电量,创新平台应用,探索需求响应,大力实施电能替代,有力保障电力供需平衡和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根据各地对省级电网企业的考核结果,以及交叉检查、专家组抽查的情况,2015年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均完成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任务,共节约电量142.7亿千瓦时,节约电力327.3万千瓦。全国31个省(区、市)电网企业2015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见附件。我委对社会节电比重较高和措施得力的河北、上海、江苏、湖北、广东、贵州,以及首次参加考核的西藏等省(区、市)予以通报表扬。
[发布日期] 2016-08-1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学科分类] 电力
[关键词] 电力体制改革;电网企业;电力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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