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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2006年第52号公告
[摘要] 经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批准,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拟于2006年9月15日开始实施三峡船闸第一和第二闸首完建工程(简称三峡船闸完建期),计划工期一年,船闸将单线运行。由于船闸通过能力有限,为减少三峡船闸完建期对地区经济的影响,保障运输生产安全有序,现将三峡船闸完建期有关客货运输问题公告如下: 一、旅客运输。除从事三峡坝上港口至南京及其以远客运航线的旅游船和春运期间超过坝区安全转运能力外的部分客船经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批准可以直接过闸外,其它客船旅客实行翻坝转运。
[发布日期] 2006-08-1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坝区;三峡;运输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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