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16]203号)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厅),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办、局),林业局(厅),有关单位: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领域。加快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保障食品和木材安全、建设生态文明的必然选择。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要求,现就加快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发布日期] 2016-02-0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国家林业局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农业循环经济;农业;资源化利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