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地区[2009]3027号)
[摘要]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09〕138号)精神,现将《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黄河三角洲位于渤海南部的黄河入海口沿岸地区,土地资源优势突出,地理区位条件优越,自然资源较为丰富,生态系统独具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较好,具有发展高效生态经济的良好条件。加快这一地区发展对于推进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培育新的增长极具有重要意义。要认真领会国务院对《规划》的批复精神,把《规划》实施作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贯彻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保护环渤海和黄河下游生态环境的重大举措,把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发展方式根本性转变,推动这一地区科学发展。
[发布日期] 2009-12-0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学科分类] 生态和保护
[关键词] 发展;相关专项规划;保护环渤海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