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竞争机制,积极推进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国家计委负责人就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答记者问
[摘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发挥市场调节作用,改进和完善药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体制和形成机制,国家计委近期出台了一系列具体配套措施。国家计委有关负责人就此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问:为什么要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政策进行调整? 答:今年7月份,国务院在上海召开了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在改革过程中要引入竞争机制,这是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的核心。引入竞争机制就必须进行价格竞争。因此,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不仅是三项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推进三项改革的重要条件。不进行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就无法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就会影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推进和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近年来,各级政府在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方面进行了多方面的改革,总的看,效果是好的。但是,药品价格"虚高"、高折扣、大回扣推销药品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医疗服务价格体系还没有完全理顺,乱收费问题仍很突出,增加了人民群众医药费不合理负担,社会反映强烈。此外,现行政府的价格管理体制也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推进三项改革,就必须进一步深化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为此,经国务院同意,7月份,国家计委印发了《关于改革药品价格管理的意见》,与卫生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意见》,对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政策提出了原则要求和意见。
[发布日期] 2000-12-2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效力级别] 政策解读 [学科分类] 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综合)
[关键词] 医疗服务价格;价格;价格主管部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