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电力体制改革 促进燃煤自备电厂健康有序发展——解读《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
[摘要]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该文件是落实电力体制改革的配套文件之一。《意见》从规划建设、运行管理、责任义务、节能减排、市场交易、监督管理等方面对燃煤自备电厂的规范化发展提出了若干指导性意见,对于促进燃煤自备电厂健康有序发展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自备电厂发挥了积极作用,也存在诸多问题 初步统计,2014年全国自备电厂装机容量超过1.1亿千瓦,约占当年全国总发电装机容量的8%左右。自备电厂主要集中在钢铁、电解铝、石油化工、水泥等高载能行业,主要分布在资源富集地区和部分经济较发达地区。机组类型以燃煤机组为主,燃煤自备机组占70%以上。
[发布日期] 2015-12-3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效力级别] 政策解读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燃煤自备电厂;政策性交叉补贴;国家产业政策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