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协助提供节能标准化工作进展情况的函(标委办工一函[2016]180号)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管局办公室: 为落实中央改革要求,研究完善节能标准体系,及时更新用能产品能效、高耗能行业能耗限额、建筑物能效等标准,推进节能标准贯彻落实,我们拟开展节能标准化工作情况摸底,请你们协助提供节能标准化工作进展(模板见附件),并于2016年9月20日前返国家标准委(工业一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发布日期] 2016-08-1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学科分类] 能源保护和环境
[关键词] 发展改革委;节能标准;国家标准委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