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17号(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
[摘要] 为加强节能管理,推动节能技术进步,提高能源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特制定《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该办法经7月1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和8月1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 2004-08-13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学科分类] 能源保护和环境
[关键词] 能源效率标识;地方质检部门;能源效率等级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