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431号)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卫生计生委(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 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了《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16-07-0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医疗服务价格;国家卫生计生委;改革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