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明电〔2020〕8号)、《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试行)》(沪卫办〔2020〕1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医医院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20〕9号)、《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66号)等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中医医院要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从保护人民健康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抓好重点和关键环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及医疗救治相关工作。
二、各中医医院要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中医药工作。各级中医医院要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要求,加强预检分诊和信息登记工作,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重点充实发热门诊、呼吸、ICU等部门临床救治力量,强化病人隔离、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和医务人员防护等措施。同时,各级中医医院要做好中药物资储备,特别是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障中药煎药服务满足救治需求。
三、各中医医院和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要参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加强临床救治工作,根据诊疗方案和患者的情况积极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临床救治,努力提高临床疗效。开展救治的中医医院要加强医务人员诊疗方案的培训,提高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早识别、早诊断、早治疗能力。救治中要注重中医临床诊疗相关资料的收集,认真研究、总结医疗救治的有益经验,为进一步完善中医诊疗方案和相关措施提供依据。
四、市级中医医院要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工作实际组建充实院内临床救治专家组,做好全市面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中医药工作指导。结合本市中医医联体建设工作安排,由龙华医院负责对徐汇、闵行、长宁、奉贤、金山等5区,曙光医院负责对浦东、黄浦、宝山、松江等4区,岳阳医院负责对虹口、杨浦、崇明等3区,市中医医院负责对普陀、嘉定、青浦、静安等4区,分别落实相应的中医药防控指导、会诊等工作。对定点医院中医药参与的救治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市级专家参与指导和救治。
五、春节期间,各中医医院要加强院内值守管理,严格值班纪律,确保信息及时畅通。市级中医医院要安排院领导轮流在院内值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市级专家组中医专家不得外出离沪,并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要求,参与定点医院救治和其他医疗机构的会诊工作。
六、各中医医院、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要及时汇总中医药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救治信息,于每日中午11:00前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中医药参与救治统计表》(见附件)上报我委。
联系人:中医药服务监督管理处 殷玮玮
联系电话:18918706204
传真:83090509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中医药参与救治统计表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