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河南建设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省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服务业的扩大开放是我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点之一。党的十九大明确,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习近平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上宣布了包括服务业在内的一系列重大开放措施。《国务院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19号)就稳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取消或放宽交通运输、商贸物流、专业服务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加大自贸试验区范围内电信、文化、旅游等领域对外开放压力测试力度等作出了部署。发展改革委与商务部近日修订出台的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进一步压减了条目,大幅度放宽了包括服务业在内的外资市场准入。

  此外,近年来国家和各有关部委还就服务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措施。财政部等部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地的养老服务、金融保险、现代物流等行业可享受财税支持,服务外包类和服务贸易类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也已扩大到全国实施。商务部等13部门印发《服务贸易发展"十三五"规划》(商服贸发〔2017〕76号),就完善发展体制、优化行业结构、壮大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系统安排。海关总署着力创新监管模式、优化通关流程,强化郑州国际物流中心功能,支持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公安部和移民局陆续出台一系列人员入出境便利化政策,为在河南等自贸试验区工作生活的外国人提供签证、居留等便利。这都为河南省等地扩大服务业开放、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创造了条件。

  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就优化首都功能、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作出的重要部署,承担着为实践全方位主动开放、探索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重要任务。目前,试点已经期满,我们正会同有关部门,抓紧推进试点经验的复制推广工作。其中,第一批最佳实践案例已于今年3月印发各地,未来我们还将陆续推出新的试点经验。河南省可结合自身实际,加以复制和借鉴。同时,也建议河南省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试验田和制度创新高地作用,探索服务业开放发展的新途径与新举措,我们将予以积极支持。

  感谢你们对我国商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商务部外资司010-65197885

  商务部

  2018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