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办发〔2007〕133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江苏省污染源公开和污染物

  减排社会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污染源公开和污染物减排社会公示办法(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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