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注:《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详见源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