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福州市、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提高社会公众安全用药的知识水平,切实做好今年安全用药月的宣传工作。根据《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2011—2015)》要求和国家总局《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食药监宣〔2015〕167 号)精神,开展“全省安全用药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5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二、宣传重点

  在总结往年安全用药月宣传的基础上,今年重点宣传:一是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围绕改革的主要目标、具体任务和各项措施,进行深入解读和推广;二是宣传安全用药科学理念和实用知识,对不适当的自我用药、过度使用抗生素和注射剂、盲目轻信进口药和高价药等常见误区进行梳理、解读;三是宣传医药健康领域最新技术成果,增进社会公众对现代医药科技的了解,引导行业企业加强自主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惠及公众健康;四是宣传贯彻执业药师有关法规条文和政策导向,树立和维护执业药师队伍形象,切实发挥执业药师药学服务作用。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活动组织落实。参照国家总局、省局“2015年全国、全省安全用药月重点活动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方案,统筹策划,协调指导,落实责任,保障人员和经费投入,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鼓励和引导社会团体、科研院校、大型企业、新闻媒体、科普组织积极参与,凝聚各方资源力量,深入开展药品安全知识普及、技能培训、诚信从业等主题宣教活动。

  (二)务求实效宣传推广。各地要突出药品安全的宣传重点, 使用统一的“全国安全用药月”标志(附件5),动员本地区广大公众积极参与 全国“第四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参与省局在“海都网”举办的“饮食用药安全知识有奖竞答”的“食安达人争霸赛”;加大对安全用药科普书籍、电视片、微视频的宣传推广力度,组织专家到社区、学校、农村、企业等开展药品安全知识讲座; 依托有条件的社区、药店、学校、乡镇、村等场所,采取现场咨询、发放科普资料、播放药品安全公益广告、播放公益宣传片等形式,广泛普及用药安全知识;组织本地区有影响力的都市类媒体集中报道安全月活动及重要新闻信息,提升内容感染力和“落地”效果。

  (三)督导检查总结做法。加强安全用药月活动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及时总结安全用药月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将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总结报告和《福建省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3)于11月5日前报送省局应急管理处(均以电子版方式报送)。

  联系人:郑发祥

  电话:0591-87509009

  传真:0591-86295253

  电子邮箱:251505961@QQ.com

  附件:1. 2015年省级层面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方案

  2. 安全用药月宣传标语

  3. 福建省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情况统计表

  4. 2015年全国安全用药月重点活动方案

  5. 全国安全用药月图标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8月2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1:

2015年省级层面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方案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5年全国安全用药月重点活动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我省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方案。现就省级层面主要活动安排如下:

  一、开展“微科普”宣传活动。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官方微信微博公共平台上,专门开设“饮食用药安全知识有奖竞答”微宣传栏目,设置“食安达人争霸赛”,由“海都网”负责推送食品安全知识竞答小游戏,设置奖品奖项,鼓励公众广泛参与饮食用药安全知识竞答。并利用新媒体宣传,在省局微信、微博上同步发送安全用药消息,邀请不同领域专家与网民实时互动交流,答疑解惑,传播普及“饮食用药安全”知识。(责任处室:省局应急管理处,海都网承办)

  二、开展“科普惠老”宣教活动。活动主题:安全进千个社区,健康送万户家庭。从9月开始为期4个月,在全省部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选择10个点,以食品药品安全法规、基本知识、科普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宣教活动,举办讲座、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单、发放《老年人饮食用药安全指导手册》等,面向中老年群体及其家庭成员为重点普及对象。(责任处室:省局应急管理处,福建省养老事业促进会承办)

  三、开展“安全用药校园行”活动。10月下旬,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指导单位、中国经济网福建频道承办的“福建省安全用药校园行”活动,组织药品安全专家和高校科普服务志愿者队伍深入学校,开展校园公开课、科普书籍发放、青少年常见病咨询等活动,为期3个月。同时,省局编印卡通版《福建省中小学生饮食用药安全指导手册》10万册,在9月份开学之际,发放给全省各中小学校及学生,全面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责任处室:省局应急管理处,中国经济网福建频道承办)

  四、开设“食药打假在行动”专题。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与福建教育电视台共同策划,在福建教育电视台黄金时段开播“食品药品打假在行动”专栏,从2015年9月至12月底,每周推播一期。同时,结合开展“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公益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食品安全科学认知水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态势。(责任处室:省局稽查处、投诉举报中心、省局应急管理处)

  五、设置“福建省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宣传牌(联播网)”。在全省主要中心城市设置“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宣传牌(联播网)”, 从2015年6月开始逐年分期实施,“联播网”常年播放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饮食用药安全”科普知识、食品药品质量公告、食品药品安全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等内容,宣传内容适时更替。进一步扩大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影响面,形成食品药品监管社会共治格局。(责任处室:省局应急管理处,厦门千秋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承办)

  六、开展药品安全知识进社区现场咨询活动。组织老年科、儿科、骨科临床医学、药学专家到福州部分社区开展用药用械科普知识现场咨询活动。主要宣传药械不良反应的基础知识、过期药品的危害,指导公众如何避免家庭用药中的药品不良反应,对超适应症超剂量等不合理用药、滥用抗生素、盲目轻信进口药和高价药等常见误区进行梳理及解读,倡导安全用药理念和方式,提高公众对药械不良反应的认知度,保护公众用药用械安全。(责任单位和处室: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省局应急管理处)。

  七、举办促进药学发展论坛。9月下旬在福州举办福建省药学会第 15 届学术年会,围绕“注重创新推动成果转换,加强交流促进药学发展”主题,开展征文100篇、交流10篇、全省医药界代表120人参加的学术交流活动。(省局指导,省药学会主办)

附件2:

药品安全公益宣传标语(参考)

  1.发现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请拨打12331。

  2.关注药品安全,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3.关注药品安全,关注健康你我他。

  4.人人关心药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

  5.给药品多一点关注,对健康多一份负责!

  6.普及药品科学知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7.依法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饮食用药安全。

  8.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饮食用药安全是大事。

  9.普及用药安全知识,创造健康和谐生活。

  10.药品安全人人关心,安全药品人人放心。

  11.药品生产经营者是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12.树立诚信意识,保障药品安全。

  13.依法生产经营,确保药品质量。

  14.拒绝虚假药品、医疗器械广告。

  15.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确保农民用上安全药品。

  16.加强药品监督管理,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秩序。

  17.奔小康先健康,安全用药保健康。

  18.药品质量关乎生命,监督管理情系万家。

  19.依法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20.管好药,为人民;供好药,利百姓!

  21.让老百姓购药方便,用药放心!

  22.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安全。

  23.依法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

  24.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25.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 ,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

附件3:

福建省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表人: 年 月 日

  

序号

宣传形式

数量

1

出动宣传人员数(人次)

 

2

发放宣传材料(份)

 

3

现场咨询活动(次)

 

4

接受咨询(人次)

 

5

受理投诉举报/办结(件)

/

6

媒体报道(篇)

 

7

举办讲座及培训(期/人次)

/

8

“四进”宣传

(期/人次)

进社区

/

9

进学校

/

10

进农村

/

11

进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