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绥中县局、省局各处室、稽查局: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国家质检总局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成立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质检食函[2011]190号)精神,省局决定成立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构组成
  组 长:魏东平  省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弘士  省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田 力  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席 雁  省局党组成员  局长助理
  成 员:马春山  人事处        处长
      刘耀东  办公室        主任
      任 力   计财处        处长
      张宝龙  科技处        处长
      王文奎  法宣处        处长
      段军阳  食品处        处长
      王 喆   质量处        处长
      傅焕彬  监督处        处长
      王伟东  标准化处      处长
      许国宏  计量处        处长
      刘 义  认证处        处长
      张瑞义  监察室        处长
      徐文光  机关党委      专职副书记
      张成敏  省局稽查局    局长
      康振国  机关服务中心  主任
      苏晓波  信息中心      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日常事务机构,办公室设在省局食品处。
  主 任:段军阳  食品处     处  长
  副主任:张志祺  食品处     副处长
      赵 伟  省局稽查局 副局长
  办公室成员由省局法宣处、食品处、质量处、监督处、标准化处、计量处、认证处、省局稽查局和检验机构业务骨干组成。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1]20号)及国家质检总局的有关规定,组织全省质监系统落实专项工作。
  1、制定全省质监系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的实施方案;
  2、指导各市局开展有关各项工作;
  3、组织相关宣传和培训工作;
  4、督促检查各市局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
  5、组织各市局工作情况交流;
  6、组织对全省进行检查评估总结。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日常工作。
  1、起草全省质监系统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指导意见及各项工作实施方案;
  2、收集、汇总并向有关部门通报工作信息;
  3、研究提出工作建议;
  4、组织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
  5、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