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贯彻落实《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29号)、《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质检总局2010年第88号公告)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我省食品生产发证检验工作,保证食品生产发证检验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省局制定了《辽宁省食品生产许可发证检验管理办法(试行)》,经2011年6月14日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11年7月1日起试行。
  试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