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12年4月份在我省发布的严重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予以公告。请各市局依据药品监督管理职能,加大广告监管力度,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附件:1.2012年4月份违法药品广告公告 2.2012年4月份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 3.2012年4月份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
二○一二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