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绥中、昌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化药品审评审评改革进一步鼓励药物创新的意见》(国食药监注〔2013〕37号)转发给你们,请通知辖区内相关单位遵照执行。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利用和把握国家政策,积极参与药物创新,满足国内临床用药需求,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注:国食药监注〔2013〕37号文件请登录国家局网站查阅。
(网址http://www.sfda.gov.cn/WS01/CL0844/78576.html)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