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绥中、昌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及《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7月份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发布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广告予以公告。请各地依据工作职能,继续加大广告监管力度,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附件:2013年7月份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表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