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绥中、昌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二〔2014〕15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加强全省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请各地于11月1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及《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以电子版形式报送至局食品餐饮监管处、食品流通监管处。
食品餐饮监管处:
联 系 人:刘建平
联系电话:024-31607035(传真)
电子邮箱:canyinchu@lnfda.gov.cn
食品流通监管处:
联 系 人:孙启广
联系电话:024-31602096,传真:024-31602062
电子邮箱:sun3459@163.com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