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省内各高校: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提升我省学校食品安全水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辽宁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辽食药监协发〔2016〕13号),组织开展了2016年示范学校的创建工作。经自查申报、材料审查和现场审核,确定了2016年辽宁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名单(见附件)并已通过社会公示。现决定对东北育才学校(南一马路校区)等408所食品安全示范学校予以通报表彰。
请受到表彰的学校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同时,号召全省学校要以食品安全示范学校为榜样,脚踏实地,积极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争创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在以后的工作中,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教育厅将进一步组织核查,对发现食品安全不达标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取消其示范学校资格。
附件:2016年度辽宁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名单.docx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辽宁省教育厅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