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的有关规定,现将重庆市2009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予以公告如下:

一、综述

2009年,重庆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加强固体废物日常监管,实施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建立化学品环境常态化监管;完善城区土地污染防治多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和信息通报机制,严把污染场地环境管理关口;促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推进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与往年相比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和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逐年提升。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状况

(一)工业固体废物

1. 2009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2554.44万吨,综合利用量2067.30万吨(其中,利用往年量50.58万吨),综合利用率为79.40%。具体产生、利用情况见表1

表1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和利用情况

工业固体废物

单位

数量

产生量

万吨

2554.44

综合利用量

万吨

2067.30

处置量

万吨

116.82

贮存量

万吨

284.19

排放量

万吨

149.86

2. 我市主要工业固体废物种类为:煤矸石、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和冶炼废渣,共产生1865.25万吨,占总量的73.02%。具体情况见表2

表2 主要工业固体废物种类

指标

煤矸石

粉煤灰

炉渣

脱硫石膏

冶炼废渣

产生量(万吨)

601.37

596.01

296.09

189.31

184.25

占总量比例(%)

23.54

23.33

11.60

7.41

7.21

综合利用量(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