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101222受理了重庆市迎龙湖水利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迎龙湖水库工程朱家岩水厂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许可申请材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重庆市迎龙湖水库工程朱家岩水厂项目

建设单位

重庆市迎龙湖水利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重庆市南岸区长生桥镇何家社(朱家岩)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

重庆市九龙坡区环境监测站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迎龙湖水库工程朱家岩水厂位于南岸区长生桥镇,一期规模现已建成,取水于迎龙湖水库,取水方式通过迎龙湖水库取水塔、引水隧洞向水厂提供原水。水厂一期规模为5m3/d(现已建成)、终期规模10m3/d,利用已有的供水管网,为茶园新区和长生桥镇提供供水服务,按制水工艺可分为常规处理部分和深度处理部分。常规处理部分包括网格絮凝池、斜管沉淀池、U型滤池、清水池、送水泵房、加药间等;深度处理部分包括:前臭氧接触池、后臭氧接触池、提升泵房、反冲洗房、活性碳滤池、臭氧发生间及碳库等建筑物。

工程项目总投资7500万元,400万为环保投资。

二、环保执行情况

(一)环境管理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该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及环保档案资料齐全,建立了环境管理规章制度。该项目环境管理基本满足要求。

(二)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水厂常规处理加深工艺过程中采用臭氧消毒处理,并加入少量氯气以保持持续消毒能力,水厂正常工况下仅无组织排放少量臭氧和氯气。

水厂采取臭氧发生器制造臭氧,制出的臭氧经输送管道直接进入前、后臭氧接触池,不储存,随制随用;按规范设置专用的臭氧发生间、加氯间、液氯储存仓库,降低废气排放。

2)废水

本项目污废水包括含泥水、化验室废水、生活污水。制水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含泥水成分简单,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化验室废水经中和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生化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至苦溪河。

3)噪声

主要声源设备为滤池的反冲洗泵、自用水泵、反冲选鼓风机。水厂已将各鼓风机、水泵等设备均置于室内,并设减振、防振措施、采用吸声材料、设置隔声门窗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噪声。

4)固废

固体废物主要为水厂职工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起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5)水质保障措施

水厂生产区的范围明确划定并设立了明显标志,生产区外围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和绿化。净水厂周围200m范围内无粉尘产生量、排放量大的企业。

三、监测结果

(一)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朱家岩水厂正常工况下废气无组织排放氯气的最高浓度为0.14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最高允许浓度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及实验废水经处理后,厂区总排放口各废水监测项目最大日均值分别是:悬浮物61.92mg/L、化学需氧量88.5mg/L、生化需氧量19.2mg/L。生化池外排口的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4项指标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要求。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朱家岩水厂厂界噪声昼间、夜间监测结果最大Leq值分别为47.8dB47.6dB,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

对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并交由重庆长生桥镇垃圾填埋场对固体废物进行妥善处置。

(五)总量控制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朱家岩水厂(一期)排放的CODBOD5SS总量符合环评审批和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市)环准{2010}140号的总量控制指标。

四、现场检查情况

通过验收组人员的现场检查,该项目污染治理设施和措施按环评审批要求落实,运行正常,建立了环境风险应预案。环保审批手续及环保档案资料齐全,设置有环保管理机构和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了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和风险防范制度,该项目基本符合验收要求,原则同意通过验收。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5日内以电话、信函、邮件、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受理中心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