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11年1月10日受理了重庆玉龙水务有限公司提交的重庆北碚(广东)对口支援巫山移民工业基地给排水工程(给水部分)环评报告表审批许可申请材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

重庆北碚(广东)对口支援巫山移民工业基地给排水工程(给水部分)

建设地址

重庆北碚(广东)对口支援巫山移民工业基地

建设单位

重庆玉龙水务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中国医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

建设规模和内容

一期工程实施管网按照5万m3/d规模和服务范围设计建设。本评价按照项目一期工程内容(供水能力5万m3/d 规模)进行评价。取水泵房位于水土镇西南面江边,占地面积2150m2,构筑物面积1045m2。采用箱式取水头、深井泵房,取水泵房土建规模按照10万吨/天设计,近期流量按照5.0万吨/天规模选用水泵。净水厂位于移民工业基地横一路南侧,厂区共占地84092m2(其中第一期工程33353m2),按照5万m3/d规模实施。输配水管网基地内部,管线从水两路沿现状水土水厂上水管道经龙山中学外侧,然后沿碚金路路边敷设,至横一路附近,然后接入水厂进水口。源水的输水系统从取水泵房至给水厂。管线采用D700球墨铸铁管,一期先实施一根DN700满足5万吨/天,管线长度约1.7公里。从水厂输出到基地一期供水区域管线长度约3.5公里。先期建设5000m3 的高位水池,并设置加氯间。

排放标准

大气排放标准: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新污染源);

污水排放标准: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一级排放标准;

噪声排放标准:厂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

固体废物排放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项目拟采取的

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拟建项目无工艺废气产生;宿舍、办公楼采用天然气、电作为能源,均属于清洁能源,符合国家及重庆市清洁能源工程计划,天然气燃烧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空气影响很小。

(2)废水:拟建工程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废水分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水厂生活污水量较小,拟建项目生活污水在进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之前,应达三级排放标准排放,经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一级标准后,最终进入嘉陵江,对地表水影响很小。拟建项目将设置处理能力为3m3/d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主要来自于净水厂各水处理构筑物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排泥废水,经回收处理,污泥浓缩脱水后排泥废水达一级标准后排放至水源二级保护区外。由于整个污泥处理过程中,没有更多的污染物增加,水泵及电机间接冷却水全部回收利用。采取上述措施后,所排废水对环境影响很小。

(3)固体废物:拟建水厂职工(22人)生活垃圾按1kg/d·人计算,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2kg/d(8.03t/a),有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符合国家及重庆市环保政策和规定,对环境影响不大,拟建水厂排泥量138t/a,通过密闭车辆运至建筑弃渣场回填。水厂排泥以无机物为主,适合建筑弃渣场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水厂排泥对周围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无不利影响。

(4)噪声:净水厂营运过程中噪声源主要来自取水泵、送水泵、加压泵等,其声级一般在80~90dB之间。在采取噪声治理措施,可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以及规划建设的要求,本工程建设的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都较少,并且采取严格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的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小,环境可以接受。拟建项目取水口设计位置与水土嘉陵江长江大桥距离800米,不能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饮用水源保护要求,评价认为项目取水口在现设计位置往下移300米以上后,拟建项目在该区域建设是可行的。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受理中心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