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11年1月19日受理了重庆金九水泥有限公司2×2500t/d新型干法熟料生产线二期(含纯低温余热发电)工程竣工环保验收许可申请材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2×2500t/d新型干法熟料生产线二期(含纯低温余热发电)工程

建设单位

重庆金九水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重庆市合川区盐井办事处糖坝村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

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重庆金九水泥有限公司2×2500t/d新型干法熟料生产线二期(含纯低温余热发电)工程位于重庆市合川区盐井办事处糖坝村。该项目的建设内容为:在原有厂区内扩建一条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配套2×4.5MW余热发电机组以及其他生产生活辅助设施。

该项目总投资22777.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00万元,占总投资的9.2%。

二、环保执行情况

(一)环境管理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该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及环保档案资料齐全,建立了环境管理规章制度。该项目环境管理基本满足要求。

(二)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1)本工程共安装除尘设施42台收尘器,窑头采用专用四电场电收尘器,煤粉制备采用煤磨专用防爆袋收尘器,其余设备除尘器为袋收尘器。通过收尘器控制废气有组织排放。

(2)本工程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的措施包括:①原料、生料等物料输送采用斜槽、螺旋输送机等密闭输送设备;②胶带机输送的物料其扬尘主要在卸料口,对卸料口与进料口设置单体式脉 冲袋式除尘器,破碎后的石灰石、混合料、原煤、熟料等各皮带及链斗输送机采用密封罩进行密闭输送;③页岩、铁矿石、砂岩和混合材等物料设计采用封闭的堆棚。

(3)燃煤采用普通煤搭配低硫煤。

(4)窑头、窑尾安装流速、烟温、颗粒物在线监测装置,同时窑尾加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氧含量在线监测装置。窑头、窑尾在线监测装置均与市环保局联网。

2、废水

(1)生产废水:该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有设备冷却循环水、余热电站循环系统排污水、电站热力系统排污水,属清净下水。设备冷却水大部分循环使用,不能循环部分排放至雨水管网。余热电站化学水处理废水、化验室排放含微量的酸、碱物质的废水先经中和处理后与生活废水一起进入一期生化池处理达标后经沙溪沟进入嘉陵江。

(2)冷却循环及排污水:该项目冷却循环及排污水主要包括设备冷却循环水、余热电站循环系统排污水、电站热力系统排污水,属清净下水。设备冷却水大部分循环使用,不能循环部分排放至雨水管网。

(3)生活废水:厂区生活污水经一期生化处理后经沙溪沟进入嘉陵江,主要污染因子为COD、SS等。厂区内实行了雨污分流,雨水沟与生化池出水在总排口混合。

3、噪声

企业在设备选型时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并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以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废

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废水处理污泥。

该项目所有除尘设备收集的烟尘、粉尘全部返回生产线回收综合利用。废水处理设备产生的污泥定量混入混合材回收综合利用。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送垃圾处理场处置。

三、监测结果

该项目于2010年11月6~8日进行了验收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一)入炉煤质

验收监测期间,入窑炉煤的收到基水分为4.42~5.38%,收到基灰分为20.5~22.4%,收到基硫分为0.73~0.88%。

(二)环境空气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环境敏感点空气中的PM10的日均浓度最大值为0.127mg/m3,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日均浓度限值要求。

(三)废气有组织排放

1、破碎、粉磨、储运、通风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原料车间石灰石破碎、页岩砂岩破碎和石灰石输送下料、生料均化库、煤磨、熟料库、熟料散装库、粉煤灰库顶、掺合料调配站、水泥磨、水泥库、水泥包装、水泥散装及掺合料输送站废气有组织排放产生的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单位产品排放量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新建生产线”的标准限值要求。

2、窑尾、窑头

烧成车间窑尾废气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氟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单位产品排放量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新建生产线”的标准限值要求。窑尾布袋除尘器的平均除尘效率为99.92%。

窑头废气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单位产品排放量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新建生产线”的标准限值要求。窑头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的平均除尘效率为99.87%。

窑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参照窑尾废气排放浓度的折算方法进行折算后,其最大折算浓度和最大单位产品排放量满足参考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新建生产线水泥窑及窑磨一体机”的标准限值。

(四)废气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废气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最大浓度(扣除参考点浓度后)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的标准限值要求。

(五)废水

1·、生活污水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经生化池处理后pH在6.74~7.28之间,COD、SS、氨氮、动植物油的最大日均浓度值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一级标准限值要求。生化池对主要污染物的平均去除效率为COD 79.5%、氨氮45.9%。

2、清下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清下水排口废水的pH在7.06~7.16之间,COD、SS、石油类的最大日均浓度值,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3、废水总排口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废水总排口所排放的废水pH在7.13~7.20之间,COD、氨氮、SS、石油类、动植物油的最大日均浓度值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六)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和夜间最大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七)总量控制

经核算,该项目所排放的废气污染物总排放量为颗粒物128.18t/a、二氧化硫205.60t/a、氮氧化物727.55t/a,满足项目后环评核定的总量指标。

经核算,该项目所排放的废气污染物总排放量为COD0.6007t/a、氨氮0.033t/a、悬浮物0.174t/a,其中COD满足项目后环评核定的总量指标。氨氮、悬浮物高于后评价核定的总量指标。

(八)公众意见调查结果

大部分被调查者认为该项目建设有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全部被调查者对该项目已采取的环保措施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九)在线监测

该项目按照环评及批复以及后环评的要求落实了窑头窑尾的废气在线监测装置,并与市环保局联网。验收监测期间,在线监测与参比方法的比对结果满足比对验收要求(详见渝环监[2010]YS128号报告)。

四、现场检查情况

通过现场检查,该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及环保档案资料齐全,环保设施基本均按环评、批复及后环评要求落实,设施运行正常,建立了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现场检查,该项目基本满足环保验收要求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5日内以电话、信函、邮件、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受理中心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