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11311受理了重庆恒富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表面处理生产线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保验收许可申请材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表面处理生产线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

重庆恒富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重庆市港城工业园区藏金阁电镀工业中心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

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重庆恒富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表面处理生产线项目一期工程位于重庆市港城工业园区藏金阁电镀工业中心内。该项目的建设内容为:目前一期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试生产。一期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电镀锌线(包括滚镀锌线和挂镀锌线)1条,年总电镀面积72万平方米。

该项目总投资2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8.7%

二、环保执行情况

(一)环境管理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该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及环保档案资料齐全,建立了环境管理规章制度。该项目环境管理基本满足要求。

(二)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废气经槽边抽风收集送酸雾吸收塔中和吸收后由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2、废水

1)生产废水:生产废水按含铬废水、综合废水和含酸废水分类收集后依托园区的电镀废水处理站统一处理。废水处理站包括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和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各1套。含酸废水用于含铬废水还原时调pH值,多余部分抽至综合废水处系统处理。

2)生活废水:依托园区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其工艺为:格栅——厌氧生化处理——曝气——过滤——排放。

3、噪声

企业在设备选型时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以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废

1)生产固废

该项目主要的生产固废包括电镀固废和废锌块。

由于该项目不进行镁合金电镀,无镀铬、镀铜、镀镍电镀废物。镀锌生产线的电镀废物主要是电镀槽液、槽渣(钝化液等),属危险废物。由园区废水站统一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该项目废锌块用专门的篮子盛装后置于电镀槽液中溶解成锌离子返回电镀工序。

2)生活垃圾

该项目生活垃圾由园区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三、监测结果

该项目于20101117~18日进行了验收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一)废气有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废气有组织排放的盐酸雾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67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43×10-3kg/h;铬酸雾和氮氧化物均“未检出”。满足执行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盐酸雾的最大基准气量排放浓度为1.47mg/m3,铬酸雾、氮氧化物未检出,同时也满足参考标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

1、含铬废水处理系统

验收监测期间,藏金阁电镀园区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出口总铬、六价铬的最大日均浓度值满足执行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要求,同时也满足参考标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对各污染物的去除效率为总铬99.86%、六价铬99.99%

2、综合废水处理系统

验收监测期间,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出口总铬、六价铬、总铜、总锌、总镍的最大日均浓度值满足执行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要求,同时也满足参考标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对各污染物的处理效率为总铬99.95%、六价铬99.99%、总锌98.50%

3、废水总排口

验收监测期间,藏金阁电镀园区废水站总排口废水pH6.85~7.02之间,COD、石油类SS、总铬、总锌的最大日均浓度值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要求,同时也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70.5dB,夜间最大值为65.2dB。不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该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周边无声环境敏感点。最近的声环境敏感点位于电镀园区外,距园区北侧二期边界200m,距项目边界340m。该项目厂界噪声超标对该声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

(四)总量控制

经核算,该项目废气污染物总排放量分别为:盐酸雾0.012t/a,满足渝(市)环准[2009]017号文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四、现场检查结论

该项目环保“三同时”档案、资料齐备,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提出的环保要求;建立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基本符合环保验收要求。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5日内以电话、信函、邮件、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受理中心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