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公示

 

我局于2011年4月6日受理了江北区强援电镀厂提交的江北区强援电镀厂新建全自动镀铬生产线项目环评报告书审批许可申请材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

江北区强援电镀厂新建全自动镀铬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址

重庆市港城工业园区C区藏金阁电镀中心

建设单位

江北区强援电镀厂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后勤工程学院环科所

建设规模

和内容

建设规模:电镀总面积约8万m2/a。主要电镀产品为:汽车、摩托车等配件

建设内容:新建全自动镀铬生产线一条(镀种为铜镍铬电镀),以及配套设施

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执行GB21900-2008《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标准

地表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工业废水执行GB21900-2008《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限值。生活污水在园区污水管网建成前执行GB8978-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第二时段一级排放标准,园区污水管网建成接通唐家沱污水处理厂后执行三级排放标准。

噪声排放标准:

营运期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标准。

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物及处理措施:本项目主要废气有:前处理除油和酸洗产生的碱性废气和酸性废气(盐酸雾),镀铬产生的铬酸雾。

拟建项目设置二套废气净化处理系统(处理铬酸雾的净化塔前设有丝网铬雾回收器),分别用于处理前处理和镀铬工序废气。上述废气经槽边抽风,进入废气净化处理系统,采用循环碱水喷淋中和的方法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净化后废气中的盐酸雾和铬酸雾的排放浓度达到GB21900-2008《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相应标准的要求。

2、废水污染物及处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含铬废水,通过车间含铬废水专用管网排入电镀工业中心污水处理站含铬废水调节池,综合废水排入电镀中心污水处理站综合废水调节池,经过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江。少量废槽液由车间单独收集后,送电镀中心废水处理站根据废水性质分类处理。

3、噪声防治措施:机械噪声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减振等综合措施进行治理。

4、固体废物及处理措施:电镀污泥等为危险废物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电镀工业中心统一收集送至垃圾处理场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采取上述措施治理后,满足达标和环保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评价结论

 

江北区强援电镀厂新建全自动镀铬生产线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符合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和重庆市电镀行业准入条件,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项目位于港城工业园藏金阁电镀工业中心,为重庆市规划的3个电镀中心之一。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过电镀工业中心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对长江水体影响较小;废气通过自行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小。清洁生产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水平,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在电镀工业中心总量控制的范围内。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可行,选址合理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受理中心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 系 人:赖  力

联系电话:89181701

传 真:89181940

电子邮件: cqhbjhpc@163.com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201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