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11515受理了重庆钰雯桶业开发有限公司提交的年加工3000万件表面处理项目环评报告审批申请材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

年加工3000万件表面处理项目

建设地址

长寿晏家工业园表面处理集中加工区

建设单位

重庆钰雯桶业开发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

建设规模和内容

建设2条镀锌线,年电镀200升小口钢桶24万只,电镀锌面积达到96m2/年;建设3条镀铬线,主要镀消声器、踏板、货架等约100万件,电镀螺丝、螺帽等约2800万件,合计电镀钢件装饰铬2900万件,电镀装饰铬面积为27m2/年。

新建1个镀锌车间、1个镀铬车间、综合楼、锅炉房、变配电间、门卫、生化处理池等建构筑物,配套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道路、绿化工程等。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4537.55m2,总建筑面积达到14733.56m2,其中厂房建筑面积11776.56m2,其它建筑面积2957m2

排放标准

污水排放标准:厂区生产废水满足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废气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标准;燃气锅炉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镀铬槽产生的含铬酸废气,设置槽边抽风系统,先经铬酸雾回收净化塔冷凝回收一部分铬酸废气,未能被回收的剩余铬酸雾和阴()极电解除油槽等产生的碱雾采用槽边抽风系统,抽至地下排气管中和后,由塑料离心风机抽入酸雾净化塔进行净化处理后经20m排气筒有组织达标排放。铬酸雾净化效率η≥98%,处理后铬酸雾浓度约0.01mg/m3,折算为标准废气量时的排放浓度约0.03mg/m3,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标准要求。

活化槽产生的盐酸雾废气采用置槽边抽风系统,废气由塑料离心风机统一抽入酸雾净化塔净化处理后进行净化后由20米排气筒有组织达标排放。盐酸雾净化效率η≥98%,处理后盐酸雾浓度约0.54mg/m3,折算为标准废气量时的排放浓度约1.5mg/m3,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标准要求。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

锅炉房天然气燃烧废气为1760m3/h,废气主要污染物烟尘、SO2NO2排放浓度分别为22mg/m336mg/m351mg/m3,排放量烟尘0.163t/aSO20.266t/aNO20.377t/a。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8m排气筒有组织达标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时段标准要求。

拟建项目餐饮油烟初始浓度约1012mg/m3,设置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油烟浓度小于2mg/m2,处理后餐饮油烟经排气筒屋顶排放。

废水:拟建项目生产废水量为293.1m3/d,生活污水9.2m3/d。项目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生产废水按照废水性质分4类收集,分别为含铬废水管、含镍废水管、含锌铜废水管、酸碱综合生产废水管。项目产生的各类生产废水按照生产废水性质,分别经不同的排水管道进入表面处理园的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废水排放晏家河,最后排放进入长江。园区集中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6000m3/d的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废水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

生活污水在厂区化粪池简单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排放标准后,进入长寿化工园区处理厂服务处理,最终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排放标准,排放长江。

噪声:车间内的噪声主要产生于锅炉房引风机、酸雾净化塔的风机噪声,拟建项目无高噪声设备,设计对这些设备设置减振基础,车间窗户采用双层隔声玻璃,并选用低噪声型设备,以减少车间外噪声的目的。

固废:电镀废渣及倒槽废液定期由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公司处置;含油污泥定期由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公司处置;厂区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集中堆放,专人管理,定期送往指定垃圾处理场。

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位于晏家表面处理园,是重庆市规划的3个电镀中心之一,项目选址符合重庆市电镀行业规划;项目采用成熟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拟建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通过有效治理满足国家相关标准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声环境影响很小;符合区域总量控制要求,区域环境能够承受其建设符合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价认为:拟建项目选址合理,建设可行。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受理中心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