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的有关规定,现将重庆市2010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予以公告如下:

一、综述

2010年我市固体废物管理工作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将创模工作贯穿于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化学品环境管理和城区土地及工业企业原址场地监管三大重点工作之中,以创新型思维、战略型手段、务实型措施,加强固体废物日常监管,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深化化学品环境管理及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深度发展的技术支撑;率先建立了污染场地风险评估审查和治理修复竣工验收工作程序,规范管理流程;推进污泥、渗滤液处理设施改造与建设,推进固废、危废集中处置场建设,促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全年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和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稳步提升。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状况

(一)工业固体废物

1.2010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2837.35万吨,与2009年同比,产生量增加282.91万吨,增长11.08%;综合利用量2316.79万吨(其中,利用往年贮存量51.92万吨),增加249.49万吨,同比增长12.07%。利用、贮存和处置情况见表1。

 

表1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情况

工业固体废物

单位

数量

产生量

万吨

2837.35

综合利用量

万吨

2316.79

处置量

万吨

155.20

贮存量

万吨

288.35

排放量

万吨

133.63

 

2.全市主要工业固体废物种类为煤矸石、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和冶炼废渣,占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的69.04%。产生及利用情况见表2。

 

表2  主要工业固体废物种类

指标

煤矸石

粉煤灰

炉渣

脱硫石膏

冶炼废渣

产生量(万吨)

605.66

539.48

444.16

187.53

182.17

占总量比例(%)

21.35

19.01

15.65

6.61

6.42

综合利用量(万吨)

508.55

458.80

470.39

184.48

53.49

综合利用率(%)

83.97

85.04

105.90

98.37

29.36

 

3.全市固体废物产生量前5位企业,共产生固体废物488.82万吨,占全市当年总产生量的17.23%。企业名单及状况见表3。

 

              表3  主要工业固废产生企业(前5位)       (单位: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