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11615受理了重庆凯林制药有限公司盐酸克林霉素扩产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许可申请材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盐酸克林霉素扩产项目

建设单位

重庆凯林制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重庆(长寿)化工园区内凯林制药现有厂区内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

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

一、工程基本情况

重庆凯林制药有限公司在重庆(长寿)化工园区建立研发中心及中试生产基地,占地约47,000平方米,原有年产75吨盐酸克林霉素的生产能力。本次重庆凯林制药有限公司在重庆(长寿)化工园区现有厂区新建盐酸克林霉素合成、精烘包生产线一条,年增产盐酸克林霉素150吨,将盐酸克林霉素产品产量从目前的75/年增加到225/年。

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氯代主反应、碱化提取、浓缩成盐、蒸水罐等合成工序生产线;新建洁净区通风及空调冷冻系统;其余依托原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

2009831,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以渝(市)环准[2009]144号原则同意中国医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编制的《重庆凯林制药有限公司盐酸克林霉素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结论及建议,同意项目予以建设。201039,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以渝(市)环试〔2010022号文对该项目下达了《重庆市建设项目试生产环境保护批复》。

本项目总投资9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0万元,占总投17.7%

二、环保执行情况

(一)环境管理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该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及环保档案资料齐全,建立了环境管理规章制度。该项目环境管理基本满足要求

(二)污染治理设施及措施

1、废气处理措施

氯化工序尾气以碱液吸收(采用酸雾吸收塔吸收处理)后,20高排气筒排空。

水环真空泵水池有微量的CHCl3和丙酮气体挥发出,将水环真空泵尾气分为前处理工序的水环真空泵尾气和减压等后续环节水环真空泵尾气。前处理工序的水环真空泵尾气集中收集后,与处理后的盐酸克林霉素氯代剂制备HCl尾气排气筒合并后,经20m排气筒排放;减压等后续工艺环节水环真空泵尾气,集中收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依托原有的一台4t/h燃气锅炉,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

无组织排放的废气通过加强设备选型、对水环真空泵进行加盖密闭、真空管线设置冷凝回收器等方式,有效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量。

2、废水处理措施

依托现有处理规模为300m3/d的污水终端处理系统,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化学除磷+化学氧化+中和”等处理后,与生活废水混合进行预曝气调节,采用水解酸化+多级A/O法处理后排入园区管网,进入园区污水站处理后排入长江。

3、噪声处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由各种泵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通过在建筑上采取隔音设计,部分设备采取减震等措施进行治理,控制厂界噪声。

4、固废处置措施

废活性炭、克林霉素残粉、废水站污泥等固废交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重庆市天志环保有限公司处置母液分别送专业公司回收利用;包装材料废渣送回收站回收;生活垃圾袋装化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收集交由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

5、风险防范措施

全厂制订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雨水排放通过潜水泵和管道回流至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原辅料库做了防火、防腐、防渗设施,分区堆放原材料,设置了0.3高围堰在车间设置了七套JB-QT-TON90型可燃气体监测报警装置,其中三氯甲烷报警探头4套、乙醇探头2套、DMF探头1套,检出限均为10%体积。厂区设置了风向标。

设置了总容积为10.5×7.3×4.5m306.6m3)的应急事故收集池。氯仿储罐围堰有效容积为6.61m3,回收丙酮备用罐仿储罐围堰有效容积为12.90m3,配碱罐围堰有效容积为11.10m3结晶母液/丙酮/乙醇储罐区储罐围堰有效容积为13.0m3,回收氯仿储围堰有效容积为11.00m3,提取液储罐围堰有效容积为6.60m3

反应罐设置了泄爆片、泄爆管,通过管道进入泄爆罐后屋顶排放。

6、“以新带老”措施

采用双三氯甲基碳酸酯(C3O3Cl3)代替三氯氧磷;以水代替反提过程使用的磷酸盐缓冲液;以NaOH代替KOH氯化反应工艺;使用低毒的氯仿作为溶剂;以上措施在200711月现有场地试生产开始后,一直采用代替工艺生产。

新建车间的真空管线上安装真空冷凝气液分离器,以减少有机溶媒挥发,建车间的离心机采用密闭式离心机

三、监测结果

(一)废气

1、废气有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重庆凯林制药有限公司盐酸克林霉素扩建项目氯化工序尾气及前处理真空泵尾气D1排放的各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70.8mg/m3,最大排放速率7.37×10-2kg/h;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0.108mg/m3,最大排放速率1.23×10-4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和氯化氢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重庆凯林制药有限公司盐酸克林霉素扩建项目减压等后续环节真空泵尾气排放口D2排放的各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10.8mg/m3,最大排放速率1.71×10-2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重庆凯林制药有限公司盐酸克林霉素扩建项目尾气排放口D3排放的各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烟尘42.4mg/m3SO2 19.5mg/m3NOx 73.8mg/m3,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Ⅱ时段中燃气锅炉标准限值。

2、废气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重庆凯林制药有限公司盐酸克林霉素扩建项目的氯化氢均未检出,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臭气浓度均小于10,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

3、废水

生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验收监测期间,重庆凯林制药有限公司盐酸克林霉素扩建项目生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排放的各项污染物的最大日均浓度值分别为COD 167mg/m3SS 37.6mg/m3NH3-N 3.84mg/m3TP0.153mg/m3、三氯甲烷0.105mg/m3、色度8,各污染物最大日均浓度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

雨水排放口:项目雨水口的废水均采用泵输送至废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废水处理站的总排口排放。

4、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重庆凯林制药有限公司盐酸克林霉素扩建项目厂界噪声C1C2监测点的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9.5dB,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9.4dB,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5、固体废物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