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111013受理了重庆精进能源有限公司提交的新能源锂聚合物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环评报告书审批许可申请材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

新能源锂聚合物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

建设地址

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

建设单位

重庆精进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建设厂房、研发中心、办公大楼、展示和交易中心等,新建418650电池生产线,14条锂聚合物动力电池生产线,达产后,形成年产3000万只2.2Ah笔记本18650锂电单体及相应电池组的设计产能和3000万只用于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和电动汽车的10Ah锂聚合物动力电池单体及相应电池组的设计产能,合计年产能力3.66亿Ah

 

排放标准

 

废气:voc(主要含NMP)废气参照执行《电子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电子专用材料》(征求意见稿);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废水:经过自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再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1990);

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3-2007)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执行;其它一般工业固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执行。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处理:1)项目采用冷凝法对烘干废气中的NMP溶剂进行回收,回收率大于98.5%;(2)采用负压操作,对收集的刷片粉尘进行布袋除尘。(3)对于配料车间、刷片过程产生的粉尘、焊接烟气以及NMP的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的通风排气。

污水处理:纯水系统产生树脂再生废水经过中和预处理后与空调系统循环排污水一起作为清下水排入雨水管;厕所污水和食堂含油废水分别经化粪池和隔油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水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黑水滩河。

噪声防治:设备选型时,尽量选用制造精良、噪声低的设备;各种风机进出口设消声器;设备安装时应在其基座与基础间设橡胶隔振垫,在管道上设置橡胶减振补偿器;设备设在封闭的建筑物内,内壁选用吸音材料。

固废处置:1)危险废物中的废原料包装出售给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其余危废如废纱布、纯水站产生的废树脂以及废锂电池应严格按危险固废的管理条例进行登记、交接和转移,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2)一般废物包括裁片边角料、极耳废料、废隔膜、废包装以及生活垃圾。裁片边角料、极耳废料、废隔膜、废包装材料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经分类袋装后由环卫部门送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

生态保护:厂区施工期,在周围修建排水沟、挡土墙防止水土流失。在施工结束后设置挡土墙、综合护坡、截水沟、排水沟、排水暗沟、土地整治等工程措施以及绿化、种草等植物措施进行水土防治工作,项目建成后,厂区内将进行道路硬化和绿化。

 

评价结论

 

重庆精进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锂聚合物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产业政策,项目采取的生产工艺较先进,生产工艺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建设后可取得良好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项目拟选厂址属于工业用地,从规划符合性、环境容量符合性等方面认为项目选址合理。拟建设工程为污染型建设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将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在采取严格的污染控制措施后,对环境影响不大,并能为环境所承受。 

本评价认为,从环境保护角度,拟建项目在拟选厂址采用拟选工艺建设是可行的。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受理中心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