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 2011年10月13日受理了重庆科华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二期2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工程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许可申请材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重庆科华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二期2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綦江县永城镇温泉村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

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

一、工程基本情况

重庆科华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在綦江县永城镇温泉村投资建设年产200万吨回转窑水泥生产线,项目分二期实施。其一期日产2500t新型干法水泥工程于2005年9月完成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一期的基础上,新增一条2500t/d新型干法回转窑水泥生产线主体工程、配套设施、环保治理设施及公辅工程等。由于二期水泥生产线在建设时已执行新的《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与二期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执行《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1996)已不一致,因此,重庆科华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新型建筑材料工业杭州设计研究院对二期水泥生产线重新进行了环保设计,从而导致二期水泥生产线的环保设施与原环评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二期水泥生产线使用的原煤的煤质和原环评也不一致;由于考虑到占地原因,在二期低温余热发电机组建设时,一、二期生产线的2台4.5MW汽轮机组合并为一台9MW汽轮机组(锅炉不变)与原环评不一致。鉴于以上原因,重庆科华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重庆智力环境开发策划咨询有限公司、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工作,该后评价通过了专家审查,并报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备案。

工程于2009年3月动工建设,2010年7月完工。该项目总投资282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00万元,占总投资的14.2%。

二、环保执行情况

(一)环境管理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该项目基本执行了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该公司设置了环保科管理环保工作,设置科室负责人1名,配备了3名兼职环保管理人员负责环保工作,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制订了重庆科华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污染治理设施及措施

1、废气处理措施

(1)有组织排放的废气

该建设项目废气治理的重点是粉尘,原环评要求安装高效的收尘器31台,后环评变更为安装高效的收尘设施62台,实际建设安装了66台收尘器。其中布袋收尘器64台,用于原料配料站、生料均化、熟料储存与输送、窑尾等工艺的粉尘收集;四电场电收尘器1台,用于窑头的粉尘收集;防爆袋收尘器1台,用于煤粉制备的粉尘收集。

(2)无组织排放的废气

为尽量减少无组织排放产生的粉尘污染采用如下治理方法:

①原料、生料等物料输送采用斜槽、螺旋输送机等输送设备;

胶带机输送的物料其扬尘主要在卸料口,对卸料口与进料口设置单体式脉 冲袋式除尘器进行收尘处理

生料、熟料等粉状物料的储存采用密闭圆库;原燃料和成品运输设密封装置

2、废水处理措施

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生产废水中的水泥生产线循环水系统排污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于绿化、洒水;化验室废水,经中和处理后达标排放; 生活污经水地埋式生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处理措施

该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破碎机、磨机、空压机及风机等各类风机,通过对设备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处置措施

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废水处理污泥。工业固废主要为除尘设备收集的烟尘、粉尘全部返回生产线回收综合利用废水处理设产生的污泥定量混入混合材回收综合利用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送垃圾处理处置

三、监测结果

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于2011年5月12日~5月14日,对重庆科华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二期2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工程项目进行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生产工况正常,生产负荷在80%以上符合验收监测要求。各监测结果如下: 

(一)废气有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原料车间石灰石破碎、页岩砂岩破碎和石灰石输送下料废气有组织排放产生的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单位产品排放量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新建生产线”的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烧成车间生料均化库和煤磨废气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最大浓度为和最大单位产品排放量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新建生产线”的标准限值要求。

烧成车间窑尾废气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氟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单位产品排放量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新建生产线”的标准限值要求。

窑尾布袋除尘器的平均除尘效率为99.95%。

窑头废气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单位产品排放量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新建生产线”的标准限值要求。

窑头四电场静电除尘器的平均除尘效率为99.8%。

窑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参照窑尾废气排放浓度的折算方法进行折算后,其最大折算浓度和最大单位产品排放量满足参考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新建生产线水泥窑及窑磨一体机”的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熟料库、熟料散装库、石膏破碎及输送、煤粉制备、水泥料调配站、水泥磨、水泥库、水泥包装及水泥散装废气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单位产品排放量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新建生产线”的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气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最大浓度(扣除参考点浓度后)为0.612mg/m3,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中表3标准限值要求。

(三)环境空气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环境敏感点空气中的PM10的日均浓度最大值为0.136mg/m3,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日均浓度限值要求

(四)废水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重庆科华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二期2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口排放的污水中各污染物的最大日均浓度值分别为:COD26.5mg/L、氨氮4.22mg/L、动植物油0.859mg/L、悬浮物59.1mg/L,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污水处理设施对主要污染物的平均去除效率为COD 95.9%、氨氮68.0%、动植物油98.8%、SS83.2%。

厂区总排口排放的废水中pH在8.24-8.28之间,石油类未检出,其它各污染物的最大日均浓度值分别为:COD14.3mg/L、氨氮0.653mg/L、动植物油0.092 mg/L、悬浮物29.2mg/L,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五)噪声监测

①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昼间厂界噪声和夜间厂界噪声各监测点的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②环境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敏感点环境噪声昼间、夜间监测结果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六)在线监测比对

该项目窑头、窑尾安装了流量、烟温和颗粒物在线监测装置,窑尾安装了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在线监测装置。在线监测装置与参比方法的比对结果均满足在线监测仪器比对验收要求(比对结果详见渝环监[2011]YS42号报告)。

(七)排放总量

经核算,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所排放的废水中的COD、氨氮、石油类悬浮物排放总量基本满足项目环评、后评价和批复核定的总量指标要求;排放的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均满足后环评核定的总量指标要求排放的废气中氮氧化物满足项目后环评补充说明核定的总量指标要求。

四、公众意见调查

为征求该项目周边村民和地方政府对项目验收的意见, 2011年8月9日,由綦江县环境保护局组织召开了关于该项目环保验收座谈会。参会单位有厂区周边的村民代表、永城镇政府代表重庆科华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座谈会中,村民代表、永城镇政府代表对该项目环保设施及措施落实情况表示认可,对2011年8月8日綦江县环境监测站的噪声监测结果无异议,同时也对企业提出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等相关要求(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