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公示
 
我局于2011年11月30日受理了重庆巨龙实业有限公司提交的巨龙江山国际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审批许可申请材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
巨龙江山国际
建设地址
重庆两江新区鱼嘴组团A分区
建设单位
重庆巨龙实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46334m2,总建筑面积为395046.88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18661.29m2,地下建筑面积为76385.59m2。住宅居住总户数约3092户,居住人数约9895人。建筑密度为25.92%,绿地率为30.81%,容积率为2.20。
 
排放标准
 
1、本项目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果园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通过市政排污管网进入果园污水处理厂。
2、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制》(GB12523-90)中限制标准,服务期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向环境排放噪声的设备、设施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
3、备用柴油发电机组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项目区内餐饮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34-2001);污水处理设施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GB14554-93)。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
1、施工现场尽量利用周边现有生活设施,新建施工营地设置厕所、化粪池等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置;施工场地废水经临时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再利用。
2、施工期尽可能选择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施工区内动力机械设备的管理,将可在固定地点施工的机械设备设置在临时建筑房内作业,使较强声源尽可能远离环境敏感点;严格控制夜间施工时间,最大限度避免夜间施工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3、建筑工地出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平台以及专门人员进行冲洗和监管,禁止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洗车平台四周设置废水收集池、沉砂池及其他防治设施。建筑施工工地周围必须采用不低于1.8米高的围档;进出工地的物料、垃圾、渣土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外撒遗漏;施工场地应设专人负责扬尘控制措施的实施和监督。
4、 施工单位及时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清运至指定地点倾倒、填埋。
二、营运期
1、废气
小区内居民住宅油烟由负压式建筑烟道高空排放,地下车库、地下发电机临时发电产生的废气,通过专用烟道引至住宅楼高空排放。项目设置的幼儿园其食堂产生的餐饮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净化后的油烟浓度小于2mg/m3,采用专用通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生活污水生化处理产生的臭气经专管接至专用管道有组织排放;生化池臭气经专管导入临近排风管或专用管道引至塔楼建筑物高空排放。拟建项目的商业用房设置餐饮应按环保要求设油烟净化装置,采用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已预留的通至住宅楼塔楼屋顶(禁止在商业裙楼楼面另外设置烟道)的烟道高空排放,排放口高出屋面2米。
2、废水
项目投入营运后,小区实行雨、污水分流。项目区污水量为2749.25t/d,小区住宅生活污水采取生化处理池处理,保健站污水采取消毒、生化处理池处理,商业餐饮、幼儿园食堂等废水采取隔油、生化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达到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果园港污水厂处理后,排入长江。
3、噪声
主要来自水泵、风机、备用柴油发电机,噪声值85~95dB。选用低噪声设备,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采取设置消声器、隔声罩等措施。对水泵进行减振处理,风机和柴油发电机分别放置于专用的设备房内,采取必要的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做到场界噪声达标。
临街住宅楼,建筑设计中将主要房间门、窗朝向小区内一侧,临街一侧只做厨房、卫生间等次要房间,建筑物临街面安装隔声窗,减小交通噪声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投入使用后,固体废物年产生量为4343.36t/a,其中生活垃圾4343t,医疗费弃物0.36t,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送往城市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置,医疗废弃物交由重庆市医疗危险废弃物处理中心统一处置。餐饮油烟净化器去除的废油定期清理,并送往专业废油回收公司处置。餐厨垃圾应按照《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和《饮食行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进行分类收集并清运至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许可证的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处理。
 
 
评价结论
 
巨龙江山国际项目选址符合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及重庆市两江新区鱼嘴组团A、F、I、J标准分区(果园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工程建设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在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其不利影响得到有效治理和控制,外排污染物对环境影响小,能为环境所接受。工程建成后,有利于改善鱼嘴的居住环境,同时将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项目选址合理,其建设是可行的。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受理中心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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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201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