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保审批许可公示
我局于2011年1月8日受理了重庆市映天辉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提交的“3万吨/年三氯乙烯联产2万吨/年三氯氢硅项目”环评报告审批申请材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
3万吨/年三氯乙烯联产2万吨/年三氯氢硅项目
建设地址
重庆(长寿)化工园区
建设单位
重庆市映天辉氯碱化工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重庆化工设计研究院
建设规模
和内容
三氯乙烯装置规模30000t/a,三氯氢硅装置规模20000t/a.
排放标准
废气:废气排放执行 GB90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废水:废水排放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和渝化管委办发[2006]5号《重庆(长寿)化工园区企业综合污水接纳标准》
噪声: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电石破碎及输送粉尘G1(粉尘,水洗涤后30m排气筒排放)、电石渣仓废气G2(粉尘等,灰渣清洗器水洗涤后28m排气筒排放)、乙炔氯化塔尾气G3(乙炔、水蒸气,直接排放)、及含乙炔及氯代烃废气G4-G9(二氯乙烯等,活性炭吸附后30m排气筒排放)。
废水:拟建项目三氯氢硅装置低沸精馏塔和变压吸附尾气处理废水回用于本公司氯碱装置电解盐水制备工序,生活污水、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等经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送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固废:拟建项目主要产生废电石渣、压滤废渣、废碱液、蒸馏废液、废催化剂等固废,分类收集后部分回收利用;部分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水处理装置污泥、职工生活垃圾,送城市垃圾处理场作卫生填埋。
评价结论
重庆市映天辉氯碱化工有限公司3万吨/年三氯乙烯联产2万吨/年三氯氢硅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和园区产业发展方向要求。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较先进,处于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采用的环保治理措施恰当,项目正常生产时所排废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无明显的影响,废水经工厂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对园区污水处理厂无不良影响,对长江长寿段地表水水质影响甚微。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区域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现状。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
拟建项目属消耗氯气的下游配套项目,其建设有利于企业的氯平衡。项目选址在重庆(长寿)化工园区公司现有厂区预留发展用地内进行建设,符合《重庆长寿区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和重庆(长寿)化工园区规划要求,符合《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要求。工厂总平面布局合理,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内不涉及环境敏感点和保护目标,风险事故危害区域无常驻人员。本评价认为,从环境保护角度,项目拟选厂址建设可行。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受理中心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89181941
传 真:89181940
电子邮件: cqhbjhp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