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嘉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电子化学品及资源回收利用项目回收处置危险废物延期的请示》(嘉惠环保(2015)JH-QP-09-90)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你公司位于重庆市涪陵区白涛化工园区油坊村的电子化学品及资源回收利用项目已通过我局的竣工环保验收,目前正在向我局申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可继续收集13250吨含铜废蚀刻液(HW22:406-003-22)、2500吨含铜污泥(HW22:406-004-22)、2500吨废电路板及边角料(HW49:900-045-49)进行处置。
在此期间,你公司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收集的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并严格执行固体废物转移许可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环保部发布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2009年第55号公告),建立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贮存及利用过程的管理,严防二次污染。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你公司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涪陵区环境保护局负责。你公司应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快申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若逾期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我局将不再批准你公司延期收集处置危险废物。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