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雅丽洁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重庆绿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依托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利用处置含铬危险废物项目临时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总体意见

根据潼南区环境保护局《关于重庆绿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依托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利用处置含铬危险废物项目试生产办理临时许可证的回复》和你公司与重庆绿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有关变更项目经营权的协议,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依托重庆民丰化工有限公司的相关设施在2016年2月15日至2017年2月14日期间,可收集、处置HW12、HW17、HW21、HW49类危险废物中的含铬危险废物15080吨(其中含铬废液10000吨、含铬废渣5000吨、含铬废包装物80吨),核准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和规模详见附件。

二、管理要求

(一)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规定。

一是你公司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收集的危险废物进行处置,并严格执行固体废物转移许可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环保部 2009年第55号公告),建立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贮存及利用过程的管理,严防二次污染。二是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后,你公司应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申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二)加强环境监督管理。

根据属地监管的原则,你公司临时经营危险废物期间的环境监督管理由潼南区环境保护局负责。如出现其他环境异常情况,你公司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附件:核准依托重庆民丰化工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处置含铬危险废物项目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规模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2月15日

 

附件

 

核准依托重庆民丰化工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处置含铬

危险废物项目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规模

 

废物

类别

行业来源

废物代码

危险废物

危险

特性

核准经营规模及经营方式

HW12

染料、涂料废物

涂料、油墨、颜料及相关产品制造

264-005-12

铬绿颜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

T

15080吨(2016年2月15日至2017年2月14日期间),其中含铬废液10000吨、含铬废渣5000吨,含铬废包装物80吨。

264-006-12

氧化铬绿颜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

T

264-007-12

氧化铬绿颜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烘干炉残渣

T

HW17

表面处理废物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346-060-17

使用铬和电镀化学品进行镀黑铬产生的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

T

346-063-17*

其他电镀工艺产生的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含铬类)

T

346-099-17

其他工艺过程中产生的表面处理废物(含铬类)

T

HW21

含铬废物

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

193-001-21*

使用铬鞣剂进行铬鞣、再鞣工艺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

T

193-002-21*

皮革切削工艺产生的含铬皮革碎料

T

印刷

231-003-21*

使用含重铬酸盐的胶体有机溶剂、黏合剂进行漩流式抗蚀涂布(抗蚀及光敏抗蚀层等)产生的废渣及废水处理污泥

T

231-004-21*

使用铬化合物进行抗蚀层化学硬化产生的废渣及废水处理污泥

T

231-005-21*

使用铬酸镀铬产生的槽渣、槽液和废水处理污泥

T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261-041-21

有钙焙烧法生产铬盐产生的铬浸出渣(铬渣)

T

261-042-21

有钙焙烧法生产铬盐过程中,中和去铝工艺产生的含铬氢氧化铝湿渣(铝泥)

T

261-043-21

有钙焙烧法生产铬盐过程中,铬酐生产中产生的副产废渣(含铬硫酸氢钠)

T

261-044-21*

有钙焙烧法生产铬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

T

铁合金冶炼

324-0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