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2016 年第二季度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总体情况
 

    根据《 2016 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和《 2016 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及数据共享方案》(环办监测[2016]17 号文)、《重庆市 2016 年环境监测工作要点》 渝环办发〔 2016〕 51 号文中附件 3—重庆市 2016 年市控及以上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计划,我市对市控及以上重点污染源至少开展一次全项目监测。监测范围:按照《 2016 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环办[2015]116 号)中的重庆市国控污染源名单开展监测,包括国控废水污染源 59 家、国控废气污染源76 家和污水处理厂 73 家。监测项目:废水监测项目为 pH 值、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流量等常规项目及行业特征污染物;废气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流量常规项目及行业特征污染物;污水处理厂监测项目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 GB18918-2002)表 1 和表 2 中 19 项必测项目和部分选测项目。本季度共监测国控废水污染源 30 家, 国控废气污染源 46 家, 国控污水处理 厂 57 家 , 监 测 结 果 详 见 重 庆 市 环 保 局 政 府 公 众 信 息网( http://222.177.117.35:808/publish/dataSearchPub/entList.aspx?datatype=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