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食品函〔2017〕50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委组织起草了《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17年7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委食品司。
  邮箱:biaozhunchu@126.com
  传真:010-68791474


  附件: 1.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