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工商食字〔2011〕15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认识,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日程,切实把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要层层落实责任,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工商所网格化监管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分析研判本辖区农村食品市场现状,结合本地农村食品市场特点,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治实施方案。要切实强化食品案件查办工作,严厉打击农村市场销售假冒伪劣和仿冒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大农村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三、要切实强化督查指导。省局将采取明查暗访、专项督查、集中检查等方式进行督查指导。请各地于12月10日前将今年以来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和统计报表报送到省局食品处。
发送范围: 各市、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垦区工商行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