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年终岁尾,2012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处于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部署要求,切实履行工商机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要始终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市场监管的首要任务,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抓推进落实,要定期听取汇报,认真研判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要深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五级责任制,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网格化监管作用,层层完善辖区监管责任制方案,确保监管责任真正落实到位。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联席会议和情况通报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二、要进一步规范流通许可行为。要认真落实《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法定条件、程序和有关规定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对不属于食品流通许可核发范围的,坚决不予核发。要坚持先证后照,对未获得相关许可文件的,一律不予登记注册。要通过开展流通许可行为自查,重点查摆在经营主体申请、流通许可证发放、前置条件审查、营业执照的核发等重点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依法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
三、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认真按照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要求,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针对当前我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抓住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环节,继续扎实推进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流通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地沟油”专项整治、酒类市场专项整治等集中执法行动。特别是要针对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的规律和特点,集中执法力量,强化案件查处,确保节日期间食品消费安全。
四、要进一步加强食品抽检工作。要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安排,认真落实年度食品抽检计划,对消费者申诉多和市场检查发现的食品质量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跟踪检验、不定期抽检和随机性抽检,特别是对重点品种、频发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提高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增加检测项目,公示抽检结果,及时做出消费引导、提示和警示,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切实防范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
五、要进一步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要继续深入推进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平台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移动执法终端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快建立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食品质量、食品抽样检验和食品监管数据库,积极引导和指导食品经营者推进进货台账和索证索票“两项制度”电子化管理,建立健全食品采购、贮存、运输、交易、退市和质量管理等环节的计算机管理,提升监管的科技含量。
六、要进一步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要紧紧抓住流通环节食品市场准入、市场监管和市场退出三个关键环节,进一步健全以“十制一化”为主要内容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快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万千百”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教育和引导食品经营者强化诚信守法意识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努力形成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部门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
七、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健全信息沟通发布综合协调机制,严格信息发布程序,严肃信息发布纪律,积极稳妥做好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引导广大消费者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提高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预防应对风险的能力,积极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
八、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和迎检工作。要按照黑工商发〔2011〕230号文件要求,认真总结今年以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情况,逐条逐项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整改到位,做好迎接国家工商总局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年初工作安排,省局将于11月下旬对各地落实2011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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